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四川通服建设分公司单兵执法仪采购公告
2025-03-141.1项目概况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四川通服建设分单兵执法仪采购项目。本项目涉及32台单兵执法仪的采购。
实施地域:四川省。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2比选采购内容:四川通服建设分单兵执法仪采购项目,项目预估规模:人民币10.00万元(含税);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质保期:本项目免费质保期1年,质保期开始时间为全部交付合格之日起算。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 1 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总价限价为10.00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13%),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及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参选人应为中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参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参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2.2.11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3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4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5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认定为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6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17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2.2.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参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4.1 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5日至2025年03月1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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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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