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研究院(福田)应用智能研发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14
一、项目概况:

应用智能研发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5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0722

2.项目名称:应用智能研发管理服务

3.数量及单位:1项

4.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佰叁拾万元整(¥6,300,000.00)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陆佰叁拾万元整(¥6,300,000.00)

6.采购需求:应用智能研发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

4)符合国家和深圳市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等官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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