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安盟金风200万千瓦风电制绿氢示范项目(风电部分)一期2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电场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4
一、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名称:扎赉特旗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兴安盟金风200万千瓦风电制绿氢示范项目(风电部分)一期2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电场施工总承包。

1.3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以北55公里,距扎赉特旗约53公里,海拔高度为300~480m。本期建设容量250MW,安装33台风力发电机组(12台 GWp21-7.7MW ;1 台 GWp21-7.6MW;20 台 GWp21-7.5MW),钢塔筒,轮毂高度 125m。场内道路全长56公里,集电线路96公里,全线采用架空与直埋,共9回。新建风电场220kV升压站一座,新建220kV制氢用户站一座(暂定),新建风电场220kV升压站至制氢用户站线路一回,63公里(双回4分裂导线),新建220kV制氢用户站至系统220kV变电站线路一回及对端间隔(12公里,双分裂导线,暂定)。最终的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1.4 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场内道路及平台工程(含主机设备分界点至进场道路设备运输所涉及的所有清障、桥涵加固、线路改造及恢复需要发生的协调、相关手续办理;设备机械运输、转场、吊装有关的道路清障、改造、防护;设备牵引、接货、卸车及代保管、配合设备二次倒运;水泥路段损坏修复等);风机、箱变基础工程(含沉降观测点和基准点制作安装、风机箱变联合接地);风机、箱变吊(安)装工程(含锚栓进场检验及500h运行定检张拉);35kV集电线路工程;场内环水保工程;场内通信及临水临电工程;消防工程;临时征占地(含地上附着物等)协调及协议签订、补偿款支付;地方政府协调;坟地、机位距村庄近、民扰阻工协调处理;甲供设备看护、保管、防盗;设备相关交接试验、特殊试验及调试工程直至项目倒送电及并网发电,完成240h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结算及竣工验收等;协助、配合发包方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配合升压站总承包单位完成消防手续办理并通过消防部门验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配合质监及电力并网手续;环水保备案验收、临时设施恢复等);场内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及协调;投标人应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整体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

3.安全及质量目标

3.1以《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 31022)为基准,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高水平通过集团达标投产及标杆验收,满足《风电工程达标投产及标杆评价标准》(Q/GW 3ZD-ZK02)相关要求,评价结果达到“标杆现场”标准。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不发生安全环保违法违规处罚事件、不发生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事件、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3.2符合招标方提供的《风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风电工程建设质量工艺标准化手册》、《环保水保标准化手册》、《天润风电场室内装修标准说明》、《风电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说明:标准执行过程中,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较为严格的标准执行。

4.工期要求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214 天。

施工单位进场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道路、平台施工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1日,完成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风机基础施工开始时间为2025年6月1日,完成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集电线路施工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完成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吊装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1日,完成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升压站倒送电时间2025年10月30日;全容量并网时间2025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部正式通知为准)。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整体工期要求,并结合自身内、外部资源配置情况,制定完善的工程建设计划,对于项目关键节点应予以明确并提供保证措施,投标报价已充分考虑项目工期紧迫及建设环境所需的强力及时的协调资源和施工资源,确保项目工期计划按期完成。详见《技术规范书》。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通用资格要求如下:

5.1.1. 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5.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1.5. 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5.1.6.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2 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5.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5.2.2、安全生产许可: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3、质量保证:具有标的相对应的、尚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4、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5、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且容量在48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任命文件、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签字页、工作范围、工期等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文件。

5.2.6、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在该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1个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于投标人。

5.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现场踏勘

6.1 现场踏勘联系人:……

6.2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自备越野车辆、生活用品等,食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是投标人的权利,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出现在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该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6.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参考使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承担责任。

6.4各投标人应在踏勘工程现场时,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等情况,仔细检查现有的建筑物以及可作为储存和施工用途的空间,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时,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地质、地理、自然环境(有地勘报告且进行了现场踏勘)等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9日18:00时整止。

标书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书费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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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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