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B标)项目的比选公告
2025-03-14二、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采购方式:比选。
四、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
五、供应商资格: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三)其他: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具有中国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出版许可证(含报纸、期刊)的,可酌情加分。
六、供货时间:2025年6月30日。
七、质保期(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八、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或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版块查询记录;
(四)关于诚信经营和规范投标行为的声明(格式见附件2);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七)报价表(附件3);
(八)需求响应表(附件4);
(九)根据评审标准提供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纳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十、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及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2025年3月29日12: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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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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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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