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智算中心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3-141.1项目概况:项目基地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271号,规划占地面积约93亩,拟打造一流的、绿色低碳的数据中心,建设1栋数据中心以及配套建设1处油机平台及并机室、1栋66kV变电站,总建筑面积约29300m²,现对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组织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辽宁智算中心土建工程及配套室外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务。根据甲方要求编制土建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调研、建设背景、业务发展预测、需求分析、建设规模、建筑设计方案(含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弱电、电梯等)、机电配套工艺方案、工程进度安排、投资估算、经济评价等。
预算金额:90万元(不含税)(税率6%,含税95.4万元)。
服务期限:自本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为止。
工期要求: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标包一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
- |
900000 |
辽宁省 |
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开票承诺或以往项目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6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咨询专业包含: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及建筑专业)。
2.1.8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止已完成的单个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25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土建工程可研编制服务业绩至少一份。
注:(1)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和合同签章页。
(3)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须同时提供,业绩数量以提供框架协议数量为准。
(4)业绩金额按发票含税金额计算(如发票累计含税金额大于固定总价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含税金额,以固定总价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含税金额为准)。
(5)如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1.9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3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4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03月19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