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枝江市鲈鱼产业园智慧渔业养殖基地清淤回填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枝江市鲈鱼产业园智慧渔业养殖基地清淤回填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万元

最高限价:75万元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上报行业监督主管部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5年03月15日至2025年03月21日(上午8时30分到12时,下午14时30分到17时30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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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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