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房建公寓段行车公寓厨房餐饮、楼层保洁及站区食堂餐饮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14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2020年以来的近5年的同类服务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原件。
3.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2023年以来的近2年内的服务评价证明。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过程中的合同履行、履约能力、食品安全、劳动安全、治安消防、人员培训、劳动用工、发生的事故处理、服务质量、满意度,以及是否建议继续推广使用提出明确的意见,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以来的审计报告(每年都需提供,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
5.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许可证或以往开据的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挂靠。
8.提供真实有效的食品安全组织构架、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督导等证明文件。
9.5年内未发生责任性食品安全事故,未受到食品安全有关行政处罚。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10.在以往餐饮服务经营中无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纪或其他失信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1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中“严重失信”界面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二、招标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含税价)(元) |
备注 |
A01 |
行车公寓厨房餐饮、楼层保洁及站区食堂餐饮业务外包(漠河、塔河公寓厨房餐饮及楼层保洁,泰来公寓、大庆西站区:供电工务食堂、电务房产食堂厨房餐饮) |
年 |
1 |
漠河公寓、塔河公寓、泰来公寓、大庆西:供电工务食堂、电务房产食堂 |
合同签订后1年 |
1176000 |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3月14日10:00至2025年3月20日16: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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