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智能化仓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4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智能化仓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A412500501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智能化仓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比例100%,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智能仓储系统建设项
目技术规范书。它提到了该设备中所需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改造和调试等方面
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及主要技术要求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详细
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1.3 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储存、安装、改造和验收应遵循的规范:国内制
造部分要遵循中国国家最新标准或最新的国际标准;国外制造部分要遵循最新的国际标准。
1.4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高标准执行。
1.5 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会因使用中标者所提供的设备而受到第三方的关于专利、商
标等其它知识产权的侵犯的投诉。
1.6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附件、备品备件、外部油漆等材质必须满足设备使用所在地的
地理位置、环境条件的要求,如:环境温度影响等。
1.7 投标方应在充分理解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基础上、收集足够必需的资料,并在对现
场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参加投标。
1.8 投标人须在投标前自主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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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由于未到现场踏勘而产生的系统设备、材
料数量增加,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1.10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具有独立完整性,满足招标方在不再添加其它设备及配件的
情况下即可满足使用要求。
1.11 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 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
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法人施
工企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为智能化自动搬运立体库主要设备堆垛机的生产制造厂家,不接受代
理商报名。
(3)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提供自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
单货位(托盘)额载≥3T 堆垛机销售业绩不少于1 份的合同复印件。不含正在实施和新承
接的业绩(需提供证明文件,如发票或用户验收单等)。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03 月14 日 09 时00 分到2025 年03 月25 日 16 时00 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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