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烟草大厦智慧安全改造及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设备比选公告
2025-03-12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广州市】;
(2)服务时间:【2025.4.10-2025.9.1】;
(3)预算金额:【1043391.36元】;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广州烟草大厦智慧安全改造及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设备】;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43391.36】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1.1) 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2) 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2)法律法规或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报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报价;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四、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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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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