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度高创公司维修及改造等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14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

2.项目名称:2025年度高创公司维修及改造等工程监理服务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全区

4.项目单位:合肥高新投资促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合肥高新投资促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承担创业中心、新材料园、合肥软件园二期等产业园区零星维修、应急维修及提升改造工作。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软件园二期、机电产业园、创业中心、新材料园和科创中心西楼等园区零星维修及提升改造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软件园二期J1栋为24层。合同有效期1年,对应工程概算投资额不超过1510万元。具体监理内容由以招标人指定为准,具体服务期限结合各项目情况确定。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项目完工验收移交后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项目概算:39.86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监理费总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4.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6.供应商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

7.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供应商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询比时间。

四、询比时间

1.询比时间:2025年3月25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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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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