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鹰潭市余江区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整体搬迁--医疗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6
2.项目名称:鹰潭市余江区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整体搬迁--医疗家具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507.94万元、项目最高限价:393.788465万元

4.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余购2024F001282823

鹰潭市余江区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整体搬迁--医疗家具采购项目

507.94

1批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合同金额的30%以上(含3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注: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3.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3.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4日(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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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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