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本溪热电分公司脱硫废水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6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属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本溪热电分公司脱硫废水系统改造项目

本工程采用EPC方式。新建末端废水零排放处理站,采用多效蒸发浓缩+旁路烟道蒸发工艺,脱硫废水的处理规模为12m³/h,项目的目标是实现脱硫废水的零排放。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供货(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运输、保管、调试、试验、培训、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技术资料、金属检验、建筑物检测、防雷接地检测、消防检测等项目竣工前委托第三方进行的检测项目。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5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9月30日

根据机组实际情况确定,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时间顺延,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本溪热电分公司脱硫废

水系统改造项目

一、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且不属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6)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东北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二)专项资格条件:

(一)、(二)两项资质,投标人满足之一即可:

(一)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的资质:

1.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5年具有不少于2个同类的已投运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并提供用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以便核查)。

(二)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应具有的资质:

1.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为投标主体。

2.施工单位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具有不少于2个同类的已投运项目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并提供用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以便核查)。

3.设计单位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具有不少于2个同类的已投运项目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并提供用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以便核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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