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清涧县清涧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清涧县清涧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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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恢复河道生态缓冲功能,水体自净能力,增加生物多样性。为保障项目工程进程和质量,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清涧县清涧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25〕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货物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 《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8)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清涧县清涧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自行声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8、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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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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