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子牙新河青县段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预制构件、波形防撞护栏、水泥稳定碎石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16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子牙新河青县段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部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预制构件、波形防撞护栏、水泥稳定碎石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1.工程所在地及范围

子牙新河青县段治理工程是保障当地防洪安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项目。本工程涉及左堤(Z58+580~Z102+961),长44.381km;右堤(Y59+386~Y101+647),长42.261km;南小堤(ZX55+900~ZX78+600、ZX84+900~ZX103+000),长40.8km,共计三处堤防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高培厚,堤顶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预制构件、波形防撞护栏、水泥稳定碎石硬化,水泥混凝土硬化,扬水站改建,穿堤建筑物和生产桥重建、维修等。工期23个月。

2.主要建设内容

3.合同工期

合同总工期为23个月。

4.合同与造价

项目工程总造价46062.077168万元。

5.资金来源

上级财政资金、县级配套。来源已经落实。

6.招标设计深度

提防土方填筑工程设计已完成,主槽桥梁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维修加固工程、地方薄弱段治理工程未完成,以上设计图均未出正式图纸。

7.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青县水务局

设计单位: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北水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预制构件、波形防撞护栏、水泥稳定碎石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预制构件、波形防撞护栏、水泥稳定碎石,运输车辆充足,能够保证运输调度的正常运转;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2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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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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