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公司巴彦淖尔混凝剂、活性炭(净水剂)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17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焦化公司巴彦淖尔混凝剂、活性炭(净水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2187,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用于焦化厂酚氰废水经生化系统处理后投加该药剂以此来降解COD、悬浮物等指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参考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0817026 | 混凝剂氧化铝26-31% | 千克 | 495000 | 化产车间 | |
2 | 11520676 | 活性炭CTC≥80%通用 | 吨 | 165 | 化产车间 |
2.1.3交货期:供方根据需方生产需要分批送货,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送到
2.1.4供货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神华巴彦淖尔焦化厂
2.1.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需方支付合同总价90 %的货款,合同总价的10 %为质保金,质量保修期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混凝剂或净水剂的生产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焦化装置废水处理的混凝剂或净水剂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24 16:00: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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