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惠州电信华为MCU及智真高清会议系统和8号会议(ITC)系统技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2025-03-16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惠州电信华为MCU及智真高清会议系统和8号会议(ITC)系统技术维保服务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段 |
服务内容 |
服务 区域 |
预估金额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
服务期限 |
1 |
2025年惠州电信华为MCU及智真高清会议系统和8号会议(ITC)系统技术维保服务采购 |
标段一 |
惠州电信华为MCU及智真高清会议系统维保服务 |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一路7号电信大楼 |
66,037.68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1年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 |
2 |
标段二 |
惠州电信8号会议(ITC)系统技术维保服务 |
55,968.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1年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 |
||
合计 |
122,005.68 |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
标段一:惠州电信华为MCU及智真高清会议系统技术维保服务,重点为智真系统与0号会视设备提供软硬件维保服务,包括提供7X24小时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及授权更新、快速故障响应、故障诊断、故障排除、备件更换、定期设备巡检、技术咨询等服务、优化分析及技术方案支持(含变更技术方案及割接、搬迁实施支持);设备系统安全技术支持;系统软件更新与升级;驻点服务。
标段二:惠州电信8号会议(ITC)系统技术维保服务,项目所含8号会议终端、会议平台、主机服务器及会议系统配套专用设备,要求安排人员驻点服务。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标段一最高限价为66,037.68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标段二最高限价为55,968.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03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视频会议系统维护类或视频会议系统集成类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应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项目团队要求:
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9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驻点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9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3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3月01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0)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4)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应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比文件获取
3.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5日至2025年0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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