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C
项目名称:大丰区白驹镇水浒园景区运营综合环境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209.75万元
最高限价:209.75万元,采购人不接收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标书。
采购需求:一号旅游公路(204国道镇区段)、二号旅游公路(大白路)、三号旅游公路、景区周边巷道、景区行政办公中心及警务中心、水浒新城小区、景区配套等详见招标需求,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景区日常保洁、垃圾(含建筑垃圾)清运以及划分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日常管护保洁等;以及其它物业服务工作,采购人保留对服务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为1年(含试用期三个月) ,在年度预算有保障,服务内容不变且中标方达到采购方要求的前提下,可由采购方决定是否续签。续签可通过一年一续的方式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超过3年。无论是否续签,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5 年03月17日至 2025 年03月21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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