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舟山分公司浦西核心机楼土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舟山分公司浦西核心机楼土建工程设计服务(招标编号:CZTC25021)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舟山浦西核心机楼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图、桩基、基坑围护、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智能化、暖通、传输、交换、电源、数据、工艺、幕墙、抗震支架、市政及综合管线、绿化景观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估(概)算编制、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设备设施选型配合、施工图会审、施工期间现场指导、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和工程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

2.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98万元(含税)。

2.3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其中方案优化周期为5日历天、初步设计周期为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周期为15日历天。

……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8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乙级以上资质。

注:①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②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③若证书已延续成功但尚未发放新证的,需同时提供延续证明材料扫描件。

3.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3.3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施工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施工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7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8日17时00分至2025年3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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