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邯郸机务段安全联锁监控系统、股道自动化设备、受电弓轮对检测设备、地源(空气源)热泵系统委外维修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2025-03-17本采购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邯郸机务段安全联锁监控系统、股道自动化设备、受电弓轮对检测设备、地源(空气源)热泵系统委外维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邯郸机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符合《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2024年业务外包项目实施清单》规定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安全联锁监控系统、股道自动化设备、受电弓轮对检测设备、地源(空气源)热泵系统委外维修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
A01包:安全联锁监控系统委外维修,包件项数为:1个;
A02包:股道自动化设备委外维修,包件项数为:1个;
A03包:受电弓轮对检测设备委外维修,包件项数为:1个;
A04包:地源(空气源)热泵系统委外维修,包件项数为:1个;
委外维修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地点:详见公告附表;
其它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包:安全联锁监控系统委外维修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①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项目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谈判项目或同类项目或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谈判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1 A02包:股道自动化设备委外维修
3.2.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①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2.1.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项目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谈判项目或同类项目或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
3.2.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谈判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2.1.5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1 A03包:受电弓轮对检测设备委外维修
3.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①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1.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项目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谈判项目或同类项目或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
3.3.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谈判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3.1.5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4.1 A04包:地源(空气源)热泵系统委外维修
3.4.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①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③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复印件。
3.4.1.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项目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谈判项目或同类项目或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
3.4.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谈判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4.1.5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3月18日09:00至2025年3月24日17: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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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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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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