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瓶回收处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5-03-17
第一章比选公告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单位决定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瓶回收处置服务项目的比选,现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瓶回收处置服务项目。

1.2 项目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广惠院区、七星关区双横一路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

1.3项目基本情况: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医院始建于1937年8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健康和公共卫生保障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分广惠院区和金海湖院区:其中,广惠院区占地面积4.8180万㎡,业务用房6.4933万㎡,实际开放床位1474张;金海湖院区占地面积217116㎡,建筑面积16万余㎡,包含门急诊4万余㎡,医技2万余㎡,住院部6万余㎡,行政办公6千余㎡,感染楼5千余㎡;临床心理楼6千余㎡,妇幼楼3万余㎡。医院核定床位编制1960床,目前已开放床位数为538张。

1.4服务期限:3年。

1.5比选程序:本次比选工作分为比选公告、资格审查、组织评审、结果公示、签订协议。

1.6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或排污许可证;

(3)投标单位必须在“贵州省商务厅公布有能力回收医疗机构无污染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企业名单”中;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逾期记录(可自行承诺);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可自行承诺);

(6)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7)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

(8)诚信资格要求:比选申请人须提供近3年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对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比选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比选;

(9)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按照附件1承诺提供。

1.7 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17: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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