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第SJSG标段)天马、招贤船闸金属结构件及启闭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17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SJSG标段)
天马、招贤船闸金属结构件及启闭设备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第SJSG标段)天马、招贤船闸金属结构件及启闭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天马、招贤船闸金属结构件及启闭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第SJSG标段)工程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工程任务以航运为主,结合发 电、改善水环境等综合利用。其中,常山段航道起点为常山的辉埠,终点为常山官庄村 附近,里程长约 33.4 公里,主要工程建设规模为:按照 III 级航道标准整治航道约 33.4 公里;拆除天马水电站,新建白虎滩、天马、阁底和招贤 4 座枢纽(含船闸、泄洪闸、电站),改建桥梁 5 座,新建服务区 1 处、锚地 4 处,建设相应的航标、信息化(智慧航道)等配套工程。4 座枢纽泄洪闸规模分别为白虎滩枢纽 15 孔×14 米、天马枢纽 15 孔(含 1 孔应急过船设施)×14 米、阁底枢纽 16 孔(含 1 孔应急过船设施)×15 米、招 贤枢纽 18 孔(含 1 孔应急过船设施)×14 米,电站装机容量分别为白虎滩 4000kW、天 马 4000kW、阁底 4500kW、招贤 5500kW。4 个枢纽船闸等级均为 III 级,船闸有效尺度 均为 180 米×23 米×4.5 米,设计年单向通过能力为 1845 万吨。天马、阁底和招贤枢纽 应急过船设施建设上闸首和部分闸室。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天马、招贤船闸闸门及检修门金属结构件及启闭装置,型号规格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完工。
2.2.3交付地点: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第SJSG标段)施工现场(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青石镇)指定位置。
2.2.4支付条件:每期结算后,甲方在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80%,在供货完毕180天后办理结算手续,待结算手续完成后,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质量保证金在项目交工后180天后支付,但余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2.2.5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甲方存在资金缺口,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时,可使用财务公司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
2.2.6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由于物价波动造成的工程主要材料价格调整,甲方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本工程对金属结构闸门中的材料进行调差。
2.2.6.1差价=当期价格-基期价格。
当期价格:乙方计量申报日期前一个周期(月度或季度)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发布的《质监与造价》中衢州市除税信息价平均值。
其中闸门埋设件Q345、Q355、Q420按Q345D调差,金属闸门均按Q235B调差。
2.2.6.2若差价不超过基期价格的±5%(含)(基期价格:为2022年7月份《质监与造价》中衢州市除税信息价平均值,并以基期价格作为后续调差基准价),则不进行调差,基期价格(均指除税信息价):钢板(Q235B)4377元/吨,钢板(Q345D)5494元/吨。若差价超过基期价格的±5%,则进行调差,调整差价为差价超过±5%部分加上或扣除税金。
2.2.6.3施工过程中进行材料调差,按每月计算,工程量以监理及业主签认的现场实际完成量为准进行调差,调差金额每年度汇总并支付一次。
2.2.7 本次招标为1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 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并尽可能提供近年相关部门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质量证明资料。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2至2024年内至少有1个水工金属结构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或所属二级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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