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1000m3h二期超滤卤水净化改造项目所需卤水过滤器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1000m3/h二期超滤卤水净化改造项目所需卤水过滤器设备及相关服务  招标人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1000m3/h二期超滤卤水净化改造项目所需卤水过滤器设备及相关服务(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利用招标人一期超滤改造时预留场地及设施,新建一套1000m3/h碳化硅陶瓷膜卤水过滤系统,主要包含碳化硅陶瓷膜组件、配套泵、工艺管道、土建、电仪等附属设施。1000m3/h二期超滤卤水净化改造项目卤水过滤器设备成套装置界区:装置界区从需方提供的四只卤水反应桶(T-102A/B/C/D)开始,到过滤后精卤输送至需方的储桶(T-303、Φ20m*14m)为止的相关设施,包括盐泥排放及输送去外界的盐泥泵出口总管到招标人的盐泥储存桶(T-203)为止;过滤器膜反洗系统;过滤器膜盐酸清洗所需外来储存及清洗系统工序;过滤器膜次氯酸钠及烧碱清洗所需清洗系统工序(原有次氯酸钠储存桶如满足需求可利旧共用、烧碱储存桶利用原有系统储桶共用);过滤器膜反冲工作气源及系统;项目范围内的仪表供气系统(冷干机、储气罐及配套等管道)。招标人仅提供仪表气源管送到项目厂房外管廊为界。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详细供货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1投标人投标范围应按项目概况所规定的卤水过滤器成套装置以及界区内为达到产品要求的相关膜过滤设备,含配套的管道、仪表、阀门、泵、膜清洗设备、电气系统、电缆及穿线管辅材等,同时,安装及配套的土建工作一并由投标人负责实施。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界区内设备设计、制造、安装、配套土建、检验、调试,以及技术指导、培训等技术服务,满足质量、技术指标及验收条款要求。

2.2.2其他为保证本项目正常生产届区内所需的其他工程和服务。

2.3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2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及设施安装并具备调试条件。 

2.4交货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精制卤车间。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6现场察看要求: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可自行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情况(工艺设计、现场环境和项目需求等)。投标人需根据生产现场实际工况环境对碳化硅陶瓷膜成套装置设备配置及参数进行设计、复核,因投标人方面了解或理解不正确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踏勘现场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设备本体、辅助设备的功能、结构、性能设计、制造、安装、配套土建、检验、调试,以及技术指导、培训等服务。投标人包工、包料(本项目界区内)直至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和全部使用功能(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为制造商。具备设计、制造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性能参数的卤水净化设备及附属设备的能力(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2)财务要求:提供连续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将被否决:①有否定意见、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②资产负债率高于80%(含);③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数。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及以上与本次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参数的碳化硅陶瓷膜过滤设备供货业绩,以项目调试验收合格单或其他可证明设备质量合格的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如证明设备质量合格的验收报告中出现多个日期,以最晚的日期为准。

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

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附发票清单明细、一个合同列一个发票清单明细,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和项目调试验收合格单或其他可证明设备质量合格的验收报告复印件。所需材料缺一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合同金额、供货内容及技术参数,否则视为未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时间(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

(5)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且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中标人不得将合同订单转包给其供应商,一经发现查实,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②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发票均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传(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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