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河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2025年河北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第二批监理服务项目性磋商公告

2025-03-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河北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第二批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49万元

最高限价:95.4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95.49 95.49 工程监理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磋商项目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证明材料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自2024年1月起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5)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7)监理人员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职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注:总监驻场代表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投标人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二)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自2024年10月起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到 2025年03月24日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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