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辉南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7
项目名称:辉南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元;

采购需求:全自动化学发光仪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并验收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仍有效存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强制性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文件;

(3)供应商近一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供应商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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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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