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医院东院区餐饮中心经营承包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2025-03-17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通辽市人民医院东院区餐饮中心经营承包服务项目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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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具有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并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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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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