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潍宿高铁站前四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五莲轨道板厂物资(复合掺合料)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17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潍宿高铁站前四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五莲轨道板厂,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复合掺合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潍宿项目概况: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潍宿铁路WSZQ-4标段五莲轨道板厂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高泽街道辉沟子村,位于铁路正线里程改DK112+000处,主要承担潍宿高铁DK0+000~DK158+050范围内的53624块CRTSⅢ型无砟轨道板预制任务。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服务供应经验的供应商或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2023年至2024年任意连续两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质量保证能力:具有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满足以上标准或规范之一的且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或CNAS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两份;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或高速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
5.履约信用:供应商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范围内。
6.其他要求: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8.特殊要求: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起止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10时00分-2025年3月23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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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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