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市红会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牙科综合治疗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牙科综合治疗机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牙科综合治疗机一批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0

1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牙科综合治疗机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牙科综合治疗机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和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备案凭证及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由西安市红会医院职工投资举办的企业参加磋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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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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