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大气污染智能监管及加油站油气回收与泄漏检测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7项目名称:莲湖区大气污染智能监管及加油站油气回收与泄漏检测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莲湖区大气污染智能监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莲湖区大气污染智能监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90,000.00 |
3,3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甲方要求
合同包2(莲湖区加油站油气回收与泄漏检测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莲湖区加油站油气回收与泄漏检测整治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30,000.00 |
5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甲方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莲湖区大气污染智能监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 兴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0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
(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莲湖区加油站油气回收与泄漏检测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 兴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0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
(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莲湖区大气污染智能监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③.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⑥.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公开招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公开招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公开招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⑨.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合同包2(莲湖区加油站油气回收与泄漏检测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③.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⑥.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公开招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公开招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公开招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⑨.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⑩.供应商持有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件包含本次监测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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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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