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泉河城区生态绿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7本狮泉河城区生态绿化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园林绿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种植金盏菊10746.56平方米,种植格桑花19450.23平方米,种植虞美人4686.82平方米,种植美国兰草14213.00平方米,种植蜀葵1753.70平方米,种植锦葵1349.48平方米,种植油菜花789.99平方米,播撒草种及翻土(现场规整)47.09亩,种植小叶杨12789棵,移栽小叶杨445棵,种植班公柳4900棵,种植丁香536棵,种植榆叶梅521棵,移栽树木572棵,新建网围栏3625.30米,土方清理1293.10立方米,花卉种子100.00千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狮泉河城区生态绿化建设工程:
2.1项目名称:狮泉河城区生态绿化建设工程
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种植金盏菊10746.56平方米,种植格桑花19450.23平方米,种植虞美人4686.82平方米,种植美国兰草14213.00平方米,种植蜀葵1753.70平方米,种植锦葵1349.48平方米,种植油菜花789.99平方米,播撒草种及翻土(现场规整)47.09亩,种植小叶杨12789棵,移栽小叶杨445棵,种植班公柳4900棵,种植丁香536棵,种植榆叶梅521棵,移栽树木572棵,新建网围栏3625.30米,土方清理1293.10立方米,花卉种子100.00千克。具体详见概算批复文件。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
2.6工期:365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狮泉河城区生态绿化建设工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17 18:30--2025-03-24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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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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