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昌凌路泵站等16个雨水系统雨水管道能力完善项目(一期)地铁检测、监测及基坑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

项目名称:昌凌路泵站等16个雨水系统雨水管道能力完善项目(一期)地铁检测、监测及基坑监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31.02万元

最高限价:531.0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61.81

261.8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昌凌路泵站等16个雨水系统雨水管道能力完善项目(一期)中昌凌路、思源路、复兴门等3个雨水泵站进水管道工程的地铁检测、监测及基坑监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第2包

232.75

232.75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昌凌路泵站等16个雨水系统雨水管道能力完善项目(一期)中张贵庄、古北道、洞庭路等3个雨水泵站进水管道工程的地铁检测、监测及基坑监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第3包

36.46

36.46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昌凌路泵站等16个雨水系统雨水管道能力完善项目(一期)中赵沽里、凌宾路、宋庄子、纪庄子等4个雨水泵站进水管道工程的基坑监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合同义务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的扣除。 本项目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二包:(一)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国家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认证中心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 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五)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第三包: (一)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 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五)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7日到 2025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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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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