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金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区白墅路南侧、黄浦江路西侧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招标公告
2025-03-17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白墅路南侧、黄浦江路西侧地块项目 已由 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昆开核[202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昆山市金悦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昆山市金悦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开发区白墅路南侧、黄浦江路西侧地块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开发区白墅路南侧、黄浦江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859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9600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约为32000平方米,地上面积约为47600平方米,容积率1.2,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 ,地下一层、地上最高16层,最高54米,最大单跨跨度约为13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104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39790.5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5月1日,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5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4月30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详见发包人要求。
设计任务包括并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现场配合服务,设计范围包括:包括建筑、结构、人防(满足图审报审的平转战)、水、暖、电、消防各项施工图,地下车库方案(含人防及非人防),绿建设计,海绵城市,售楼处、架空层、样板房施工图及后期改造施工图,地上地下建筑中的钢结构,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包含:室外场地建模及室外管线综合,地下室建模、碰撞检测、管线综合、净高优化等,地上单体模型创建、标准户型深化设计、碰撞检测、管线综合、净高优化等,对接主管单位完成设计阶段BIM模型监管平台上传工作,需满足当地主管部门要求),红线内道路设计、红线内与红线外市政道路对接道路设计及审批,管线综合(前期管综规划、报规版管综、实施版管综(叠景观总图、所有市政管线管井),销售相关附图(不利因素、合同附图、车位销售附图、交付两书、一户一表及销售资料等)。智能化,基坑支护设计,标识设计(含人防标识)、景观方案至扩初,景观施工图,示范区景观,景观铁艺,景观市政路灯并网,儿童活动区,围墙,雨水回收,精装修(公共区域电梯厅精装修、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修),外立面立控图。各类二次深化设计及审核(包含但不限于装配式设计出图及绘图、幕墙及雨棚等、门窗、耐火窗、栏杆、百叶、单元门、进户门、防火门、保温及二结构深化、太阳能、电梯、信报箱、配电箱、地库分色与交通划线、同层排水、抗震支架、消防工程、泛光照明等)。
承包人应配合协调供电、自来水、燃气、有线电视等外部接入配套工程专项设计,并进行总体设计管控和设计图纸复核。
施工任务包括并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人防工程、建筑工程、幕墙工程、外立面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公共区域、配套用房、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修)、售楼处及样板房改造工程、安装工程(含强电、亮化、给排水、弱电、消防、暖通、智能化、电梯、太阳能、防雷等)及所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弱电、消防、景观绿化及照明、室外管网、标识标线、非机动车停车棚、充电桩、海绵城市、智能信报箱、成品垃圾房、绿色建筑等)、施工过程的专项设计(如基坑设计、专项措施等)以及合同及《发包人要求》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所有资料,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交钥匙工程;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工程总承包业绩:2020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17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造价为准,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工程施工业绩:2020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17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造价为准,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设计业绩:2020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17日(以设计合同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8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且担任项目负责人。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设计合同、图审合格证明材料。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3.2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3.3.3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由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直接推送到招投系统中的黑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10)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11)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
(13)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总承包项目经理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14)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15)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6)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
(17)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1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应为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b、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项目经理应能保证全职常驻现场。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注: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d、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e、组成联合体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另一标段中投标。
f、本次工程招标与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3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21日09时30分;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21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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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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