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总部基地暨水泥实验室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2025-03-17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总部基地暨水泥实验室项目一期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介绍: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总部基地暨水泥实验室项目一期位于四川省

2.项目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地址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九峰路马鞍山2号,为马鞍山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旧址。本次建设范围为一号楼。一号楼原为排架结构,利用其一层改建为水泥建材研发检测实验室,二层为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约4795.9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10.26米。

3.项目规模: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4.计划工期:270 日历天

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第三方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工程施工项目无违约情况、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严重不良记录。

5.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招标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6.类似业绩要求:

近3年,即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三年内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具备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有三年内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以上人员须提供一年社保证明,且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人证统一,现场办公。

(3)投标文件提供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须与派驻项目部管理人员一致,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齐全,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最近一年期社保证明,现场派驻人员与投标人员不一致,将作为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或违约处理,所有管理人员须现场办公,项目部管理人员现场办公时间每月大于22日历天。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9.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禁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不得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 3月 17 日至 2025 年 4月 7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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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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