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开发建设项目及配套附属基础设施2025年第一批林权类不动产分割、登记、注销工作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17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开发建设项目及配套附属基础设施 2025年第一批林权类不动产分割、登记、注销工作技术服务
2.2 项目概况:完成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开发建设项目及配套附属基础设施 2025 年第一批林权类不动产分割、登记、注销工作技术服务工作,满足招标人要求。

2.3 采购范围:20 本林权不动产登记证书(外加 5 本林权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免费办理服务),每本证书办理需要涉及的内容如下:

林地现地调查与测量:①调查宗地的四至界线,由权利人牵头,当地林业站、村(居)委会(社区)、村民小组,四至接界人参与配合,深入现地,以权属凭证为依据,展开权籍调查,核定四至界限外业时保证四邻接界人全部到场指认,进行准确打点工作。②调查测量宗地面积。

林 权 不 动 产 登 记证 书 相 关 申 请 材料编制:①林权图、文、表等申请材料编制;②配合权利人 办 理 四 邻 接 界人、村小组长、村委会、林业站、乡镇(街道办)签章;③相关证明材料整理

林权权籍调查相关材料编制:①权籍调查中心落宗及宗地图制;②编制不动产测绘报告和林权调查报告;③编制林权《地籍调查表》;④协助审核与修正

办理及领取林权不动产登记证书:①电子和纸质材料报件及跟进进展;②证书的领取与交付

配合项目涉及林权证分割工作:①收集整理相关报件资料;②编制分割示意图;③电子和纸质材料报件

配合项目涉及林权证注销工作:①注销资料收集及整理
②编制注销范围示意图;③电子和纸质材料报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完成 25 宗林权不动产登记证

书办理事宜并取得证书),到期将所有资料移交至采购人。

2.5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技术要求等,确保最终提交的的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
2.6 服务地点: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
2.7 预算金额:总价为 56 万元,单价为 28000 元/本。

2.8 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声明书)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作出相应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做出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作出承诺)。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 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优惠比例:10%。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磋商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5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3 月 11 日 11 时 00 分到 2025 年 3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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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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