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综合振动试验台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汽零部件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中汽零部件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三综合振动试验台项目
2.2交货地点:中汽零部件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常州试验室,江苏省
2.3采购货物数量:1套
2.4 交货期:正式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5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3,20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必须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向整车企业设计销售三综合振动测试系统设备(振动设备推力不低于12吨)】的相关业绩证明。投标人应出具合同或订单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中不能体现相应内容,需提供结算单、报价清单、发票或者技术要求等其他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非制造商参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7日20:00至2025年3月24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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