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中油测井爬行器租赁招标公告
2025-03-17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商,提供6套爬行器租赁,提供套后固井质量测井、生产井测井、射孔作业用爬行器及配套设备的租赁、技术支持等服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采购金额800万元(不含税)。
仪器租赁清单:
序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配置要求 |
备注 |
1 |
150/100Mpa Φ54 (含高速) |
串 |
2 |
租赁设备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 |
主体设备 |
2 |
175/140Mpa Φ80(含射孔、高速) |
串 |
8 |
租赁设备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 |
主体设备 |
3 |
175/140Mpa Φ70 (含射孔、高速) |
串 |
2 |
租赁设备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 |
主体设备 |
2.3服务期限:自设备交付到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后1年。
2.4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要求将租赁设备送达指定地点。
2.5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川渝及华北等地区在内的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境内工作地点,根据生产需要,作业区域可能交叉。
2.6服务标准:租赁的仪器及设备能够满足招标人QHSE体系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2.7租赁预算:租赁明细详见租赁清单,预计费用800万元(不含税),按照单井及实际施工项目计费,以最终完成工作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市场工作量。因招标人生产需求发生变化引起租赁设备数量变化时,按调整后的实际需求数量签约。如遇中油测井相关租赁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投标人须提供设备(与投标设备型号一致)测井成功作业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及客户认可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提供的主体设备出厂年限(自设备出厂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不超过5年(提供主体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及租赁发票,自制设备提供出厂合格证)。
3.4人员配置:承诺现场技术支持人员(1人及以上)应在进入现场时能提供中石油认可的井控证、防 pS 作业证及 HSE 证等相关证件(提供承诺书)。进入现场时如未提供取消其中标资格。
3.5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7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4日……
报名
。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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