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萍乡市人民医院碘131自动分装(通风橱)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3-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L-(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萍乡市人民医院碘131自动分装(通风橱)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5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萍购2024F001273442 碘131自动分装(通风橱)仪 1 5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 所投的进口产品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产品应具有有效的授权;5.2 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9日00:00 至 2025年03月23日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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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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