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顺控环投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运输处置服务(02标段)招标公告

2025-03-17
一、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二、项目名称:顺控环投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运输处置服务(02标段)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顺德区顺控环投热电项目(以下简称:“顺控环投”)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右滩村委会象山尾,每日产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原灰约88吨、螯合物约为123吨(约110袋),每年产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螯合物约45000吨。本次顺控环投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运输处置服务(02标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飞灰螯合物处置量不高于24000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螯合物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6.3条要求。为了保证需求单位(招标人)达到垃圾无害化处理目标,产生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需要合法合规、无害化处置。

2.标段内容

标段号

飞灰螯合物处置量

单价上限

预算金额

服务期限

02

标段

不高于24000吨

730.00元/吨

1752.00万元

飞灰运输处置服务期限暂定自2025年7月1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或飞灰螯合物处置量达到24000吨(可负偏离20吨以内),两者以先到为止。启动本项运输处置服务的具体日期,应以招标人提前7天的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时响应。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有权根据飞灰处置出路调整无条件终止本项目合同,且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注:

本项目的飞灰螯合物处置量为暂估处理数量,按服务期间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委托业务量,各投标人请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

3.投标人必须是最终处置服务单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必须包括最终处置服务单位。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①最终处置为危废填埋的,必须持有省级(或以上)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18(危废代码包含772-002-18)。

②最终处置为生活垃圾填埋的,须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③最终处置为水泥窑协同处置的,须已经取得飞灰处置地市级(或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可以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的相关文件。

4.若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须提供投标人持有的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或普通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取得前述相关运输资质的公司运输,则需提供运输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运输资质复印件、投标人与运输公司合作的合同。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本项目允许不多于三家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及主体方。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他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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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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