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发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高明发展公司发行不超过15亿元(含)供应链资产支持证券采购公告
2025-03-17项目名称:高明发展公司发行不超过15亿元(含)供应链资产支持证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性质:国企采购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
招标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总承销费率(含计划管理费、承销费、保理服务费、律师费、验资服务费、存续期年度审计与清算审计费等)为发行规模的0.60%,超过最高总承销费率的投标,将被视为废标;评级及跟踪服务费用不包含在上述总承销费率中,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招标项目内容: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高明发展拟发行期限不超过2年期,总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供应链ABS进行融资。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中标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供应链ABS项目发行服务。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及报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所投标的工作内容不得自行调整。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 “承销保荐”(提供《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3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债券承销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在资格声明函承诺)。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在资格声明函承诺)。
3.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在资格声明函承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17日17时30分至2025年3月31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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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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