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钢焦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边生产边管控修复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3-1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宣钢焦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边生产边管控修复技术服务项目已由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2024年9月27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边生产边管控修复试点工作的通知》,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列为张家口市的试点企业。宣钢焦化厂作为主要生产单位,需要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边生产边管控修复调查工作,明确厂区范围内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状况并进行风险评估,为下一步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提供依据。 根据通知要求,现拟将宣钢焦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边生产边管控修复技术服务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委托技术服务。 2.2采购范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2.3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2.4采购模式: 竞争性谈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环保技术咨询、环保技术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日一项(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签订日期页、买卖双方盖章页)。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2023年或2024年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报告审计意见页、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内容齐全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否则均投标无效。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采购文件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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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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