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旁路设备招标公告

2025-03-18

1. 招标条件

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旁路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德州)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2.2 规    模: 本期工程建设2台660兆瓦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热电联产机组。额定工况下,单机发电功率660兆瓦,同时供应工业蒸汽550吨/小时(1.9MPa、290℃,含减温水),同期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旁路设备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东风西路1868号华能(德州)发电有限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2.5 交 货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2.6 招标范围: 华能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台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旁路装置设备采购,每台机组设1套启动高压旁路,2套调峰高压旁路,2套启动低压旁路,总计5套旁路装置(含液动执行、减温水调节阀及关断阀),本工程为2台机组。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所投产品自201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6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项目汽机旁路装置设备(主体设备)业绩(含新建或技改整套更换),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及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禁止存在转授权情况的代理商参与采购项目。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授权,就本项目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投标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同时被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2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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