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泰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西区再生水厂工程及输水管道工程精密过滤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4
天津泰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西区再生水厂工程及输水管道工程精密过滤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泰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西区再生水厂工程及输水管道工程精密过滤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3.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泰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采购成套完整的精密过滤设备包括:设备主体模块、驱动装置、反冲洗系统及排泥系统、固定支架部件及紧固件、自动控制系统以及与工艺运行有关的其它设备及部件。需提供标准化的外观、运行、维修、备品备件以及制造商的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泰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西区再生水厂工程及输水管道工程精密过滤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泰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西区再生水厂工程及输水管道工程精密过滤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且在有效期内(营业范围具备承揽本次招标工作内容的能力);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产品(精密过滤器)唯一授权书。
3、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0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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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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