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交路建深圳外环高速三期1标项目梁底预埋钢板招标公告

2025-03-17

公告截止时间:2025-03-23 10:00:00

招标公告

中交路建深圳外环高速三期1标项目梁底预埋钢板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A0000023350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梁底预埋钢板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梁底预埋钢板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①项目概况: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工程全长约77km,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自北向南经深圳市坪山区坑梓、龙田、石井、大鹏新区葵涌、大鹏,止于坪西快速路,路线全长约16.83km,设计速度80km/小时,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本项目开工日期为24年4月26日,完工日期为27年4月26日。

②工程所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中交路建深圳外环高速三期1标(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联系,联系人:张昊 联系电话:18082563707)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梁底预埋钢板物资采购招标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梁底预埋钢板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应采用《碳素结构钢》(GB/700-2006)规定的 Q235B。支座预埋钢板采用 Q235NH钢材,其性能应符合《耐候结构钢》(GB/T 4171-2008)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供方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2.2.3本次梁底预埋钢板物资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参与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

(4)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5)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6)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梁底预埋钢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生产的产品需满足国家、交通部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经不同专业检测机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合格(须提供两份以上物资检测报告),禁止采用拼焊、再生胶等,不锈钢品牌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近几年内具有2个我国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文件及发票)。

(6)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7)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路建黑名单,与中国交建、中交路建所属项目无法律纠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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