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德市中医院2025年打印机耗材及电脑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7
项目名称:宁德市中医院2025年打印机耗材及电脑配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宁德市中医院2025年打印机耗材及电脑配件

1

2800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所投产品有强制3C要求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国家3C强制要求;或在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3C证书复印件。 2、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为准)。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或者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节能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3.2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7日  至 2025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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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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