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养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
最高限价:12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卧龙政采磋商-2025-12-1 |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养信息系统采购项目-1标段 |
1200000 |
1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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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养信息系统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硬件和软件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及相关售后服务等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5.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开始供货,180天内所有功能安装调试完毕。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宛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制作递交响应文件时按规定提交“南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模板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供以下6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中标(采购)供应商应将上述由信用函代替的证明材料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成交)公示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按照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施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宛财购〔2023〕4号的要求,对于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施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南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序号3.1中1-5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将随公告一并公示。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8.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03月19日 至 2025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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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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