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备品配件机加工修复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备品配件机加工修复框架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备品配件机加工修复框架项目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根据四川石化公司有效降低检维修费用及对尚有价值备件修复再使用总体要求,按照《中国石油四川石化公司设备备品配件管理办法》中关于备品配件修复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对尚有价值的备件修复后再使用。修复业务主要有以国产化及进口设备测绘件机加工修复、激光熔覆业务和专用设备零部件修复业务共三类。

本次招标拟按业务类型分标段社会公开遴选修复单位,签订四川石化备品配件机加工修复框架合同,以保障公司各类设备完好运行。

2.3 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备品配件机加工修复服务项目主要是为四川石化提供机械部件测绘加工、机泵零部件修复、动设备性能测试、转子动平衡等服务。包括泵(包含潜水泵及搅拌器等)、压缩机、鼓风机、滤芯、滤网、法兰管路等设备维修、平面机械加工、外圆机械加工、螺纹机械加工、钻孔机械加工、铣槽机械加工、磨削加工、钣金加工、切割、焊接、表面修复等。工作量以招标人提出的委托计划或任务书为准。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未特别注明的内容,均适用于三个标段】。投标人依据自身专业实力和业绩情况,可以选择一、二或三个标段投标,兼投不兼中【标段一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为另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标段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为标段三的中标候选人】。

三个标段合同金额均为150万元(含13%增值税),合计450万元(含13%增值税)。

标段1 国产化及进口设备测绘件机加工修复

1)挤压机及干燥机螺旋套、滤水板、筒体、主轴、锥体阀轴套、涡轮等;

2)零部件机加工修复。

标段2 激光熔覆和金属表面改性

激光熔覆及后续的机械加工及性能测试(含轴及转子);

2)金属件表面材质修复及改性。

标段3 专用设备零部件修复

专用转动设备及其电机零部件的修复及性能测试,包含:沉降式离心机、螺杆压缩机、搅拌器、回转窑、液环真空泵、罗茨风机、齿轮箱等配套的零部件。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含13%增值税)详见《四川石化机械加工等服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表》。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报价方式:以《四川石化机械加工等服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表》中各标段限制单价为一个整体,报整体下浮百分比(允许各标段以不同的整体下浮百分比报价)。

2.5 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公司厂区。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1年。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各标段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各标段有效投标方不足3家,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尚具备竞争性的,按实际最多有效投标方数推荐;若不具备竞争性,否决所有投标;有效投标人仅为1家的,否决所有投标),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各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各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采购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业绩要求:

1)至少提供1份2022年1月至今设备备品配件机械加工、制造或修复服务合同,且合同中所涉备品配件应属三个标段所列设备或类似设备的备品配件的机械加工、制造或修复业务;

2)提供的合同:单份合同额不低于30万元或全年累计发生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发票);有效业绩金额首先以合同额为准,业绩合同文本中不能体现金额的,以发票额为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不满足*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3月17日至 2025 年3月24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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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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