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眉山市东坡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暨“李子埂农水厂点位建设”)项目EPC标段招标公告

2025-03-1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秦家镇周庙村和万胜镇共同村。

2.2 建设规模:

项目概况:项目设计灌溉面积 4100 亩(秦家镇周庙村3800亩、万胜镇共同村300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水池1座,总容积200m³; 新建提水泵站1座,改建提水泵站1座,总装机205kw;新建配电设施1套;铺设管道34028m(其中干管4588m,分干管11040m,支管17014m,泵站上水管1316m,水库放水管70m);安装水表量水设施216套。新建控制中心中控系统1套、提水泵站远程控制系统2套、视频监视系统3套。

2.3 总投资:1588.59万元(本次招标限价为 1060.39万元,其中设计限价为16.62万元,工程建安费限价为 1043.77万元;)。

2.4 招标范围:EPC 工程总承包一个标段,包括施工图设计、清单编制、施工等全 部内容。

(1)工程设计:眉山市东坡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暨“李子埂农水厂点位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新增及变更设计、符合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预 算控制价的编制、施工期间现场服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新增及变更设计、协助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设计后续服务工作等。

(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按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模式进行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且包含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 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2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 日历天,施工工期:200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验收标准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 合格。

2.7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2.8 标段划分: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 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纸质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 员应为独立法人;(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 牵头人负责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数量不能超过 2 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3 月 19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3 月 24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下同) ,……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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