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城区排水防涝综合能力提升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前城御澜湾边沟10kV供电线路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2025-03-181、项目名称:池州市城区排水防涝综合能力提升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前城御澜湾边沟10kV供电线路迁改工程。
2、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3、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包括配电工程的施工(含10kV外线安装)、验收送电等相关事宜(具体施工范围以图纸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提供有效的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承修、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由当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注:自2022年1月1日起,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安徽省《关于执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其他省份建造师电子证书执行该省现行政策规定))。
5、投标人须承诺:
(1)我公司拟采用的设备、材料五年内无不良记录;
(2)设备、材料优先采用国网系统内技术成熟、质量稳定的产品,并符合国网公司最新反措要求;
(3)设备、材料会提前送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按规定开展抽检,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4)物资到货后,我单位会及时将物资供应清单、产品合格证书、出厂试验报告、抽检报告等资料交设备运维管理单位。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l2)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http://www.wenshu.court.gov.cn/);
(13)委托同一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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