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5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7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5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5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5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为更好的帮助投保企业消除事故隐患,降低安全风险和事故发生概率,拟选择优质供应商对投保企业(煤矿领域企业、五大高危行业企业、建工企业)提供专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及其他安全事故预防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工作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

2.3 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为含税人民币650万元(金额仅为招标人预估,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实际金额未达预估金额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4 标包划分:

标段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内标段总预算

中标供应商数量

服务地点

是否互斥

标段一

煤矿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

约200万元

2家

内蒙古自治区

否,可兼投兼中

标段二

五大高危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机械制造)安责险防灾防损事故预防服务

约100万元

2家

标段三

建工安责险防灾防损事故预防服务

约350万元

2家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3.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2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中约定的服务起始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事故预防服务类或隐患排查服务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章页),合同内容中须能体现事故预防或隐患排查,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3.3 投标人应有充足的偿付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在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被列入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7)被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占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费用:文件按标段出售,各标段售价均为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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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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