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过滤器采购公告

2025-03-18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过滤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过滤器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和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即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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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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