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备用电源供电线路工程(EPC)(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5-03-18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备用电源供电线路工程(EPC)(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A134-ZB-25031267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备用电源供电线路工程(EPC)(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JNA134-ZB-250312678)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线路部分:新建110kV线路长25.60km,共用85基杆塔其中架空线路25.30km,电缆线路0.3km。

    (2)电气部分:在110kV配电装置区东侧扩建110kV线路间隔1个,具体占用110kV配电装置区东数第一间隔,新上设备与站内现有设备对齐布置。

    (3)监控方面:新增110kV线路测控装置1套,与保护装置共同组柜。

    (4)计量方面:单表配置精度为0.2S级的关口计费电能表1块,配置电压切换继电器2块,安装于站内现有电度表柜备用位置,计量表计接入站内电能量采集终端。

    (5)调度方面:新上110kV进线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电流、频率;新上断路器、隔离开关等位置信号。

    (6)土建部分:新建110kV出线架构、隔离开关、断路器、电流互感器支架及基础、单相电压互感器支架及基础、避雷器支架及基础、断路器端子箱1座,面积约150㎡等设备基础及支架。

    (7)通信部分:新建110kV线路架设OPGW/24芯/25公里光缆,ADSS/24芯/2×1.1公里光缆,同时更新通讯网络系统。

    (8)35KV线路改造及10kV线路改造部分。

    2.2招标内容、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名称: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备用电源供电线路工程(EPC)(第2次招标)。

    标段(包)内容: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及电力检测、占地赔偿、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新建25.6km110KV输电线路、85基杆塔基础及组立、电气一二次部分设备及基础、配套光纤通信、35kv及10kv线路改造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初步设计)。

    2.3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

    2.4工期:3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通过电网公司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电气(或电力或输配电或输变电)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4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电气(或电力或输配电或输变电)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

    (1)近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设计业绩: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2)类似业绩指:满足①或②均可

    ①110kV及以上的输电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业绩。【两类业绩可不在同一份合同】

    ②110kV及以上的输电工程总承包业绩。

    (3)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设计业绩无须提供】

    ③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

    3.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投标人是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信誉材料”)。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18 18:00至2025-03-2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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